新疆伊犁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西区污水厂再生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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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西区污水厂再生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二次)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原文链接地址中标结果公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
标段(包)名称: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西区污水厂再生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伊宁市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中标单位
项目经理
中标价格
工期(日历天)***********************
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西区污水厂再生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二次)
新疆******
李青
******.***元
**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发布媒体: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其他说明: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收到新疆******的弃标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于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现建议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