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关于开展2023年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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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政府、各成员单位:为推动全县蔬菜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加快蔬菜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 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 **** 年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和管理的通知》,结合固镇县蔬菜产业发展实际,按照《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附件*)要求,现就固镇县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全县范围内从事蔬菜产业、食用菌生产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推动蔬菜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方面结构类型为大中棚、日光温室或连栋温室的设施蔬菜生产 (含集约化育苗) 项目 (****年新建、改建或****年动工、****年完工);要求蔬菜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 ** 亩;其他类型方面,须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示范社。 三、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 经营主体需要提供《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文本》(附件*)、经营许可证、审计报告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经乡镇审核、公示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择优选取实施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共同开展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实施主体奖补。 四、注意事项 *.审计报告包含: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完成时间、项目内容、建设规模、棚室类型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设施改善相关票据等。 五、申报时间 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文本材料于****年**月**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泽宇 联系电话:****—******* 附件*:附件*: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附件*:蔬菜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申报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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