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江宁区城市道路安全检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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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江宁区城市道路安全检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号时代天地广场***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FBYY-C****-**** 项目名称:江宁区城市道路安全检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年最高限价:***万元/年采购需求:江宁区城市道路安全检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有效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项目须包含下列内容之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空洞或地下病害体:*)地铁及管线周边土地密实情况及空洞检测。*.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号时代天地广场***室方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售价:***元/份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安西路***号江宁区城市综合养护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五、开启时间:****年**月 **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万安西路***号江宁区城市综合养护发展中心一楼***会议室六、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八、其他补充事宜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综合养护发展中心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富邦永晔(北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东宝路*号时代天地广场***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顾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