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用吊桥吊塔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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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intContentEpointContent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洛直企采招标(****)****号
*、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用吊桥吊塔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医用吊桥吊塔设备,包含供货、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质保期:*年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洛直企采招标(****)****号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医用吊桥吊塔采购******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顾县镇曲家寨工业区******.** 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套)单价*吊桥科曼M********.**元*单臂吊塔科曼M*A*******.**元四、评审专家名单
赵红恩,王伟浩,赵荣坡,安君岭,郜长江(采购人评委)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号楼***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东方人民医院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评标报告EpointCon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