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深圳前海联动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3〕3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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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前******佛山分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卞海龙诉被申请人深圳前******佛山分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因你单位住所已无法联系,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以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本案定于****年**月**日下午*:**在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石湾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二号***室)联系人:戴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