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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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C[****]**-*(招标文件编号:ZC[****]**-*)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九江街道千子门路*号*栋*单元**号包组或产品名称: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料配送折扣率(%):**.*******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 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原料配送 (*)配送地点*:成飞大道***号、清江西路***号、光华大道***号、民生里**号、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号; (*)配送地点*:其他采购人临时指定地点。 如在服务期内采购人若有新增就餐点,投标人应当无条件配送。 本项目所有需投标人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相关标准、强制性规定要求及国家、当地最新卫生、食品部门颁发的相关标准。并在配送时按要求提供产品所涉及的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备案证明材料、经年检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国家强制规定材料,配送的蔬菜肉类需具有追踪溯源标识或记录记载,并可实现追踪溯源。投标人所配送产品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保证所配送产品配送到采购人时的质量、卫生和安全等要求。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投标人需承诺所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有产品检验报告。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渭、王叶菲、崔红梅、杨山、刘春(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乘以*.*%计算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青羊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江汉路***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号福年广场T*栋****号             联系方式:何女士、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蒋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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