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思享2024》节目录制及制作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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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XZB[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思享****》节目录制及制作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一)整体技术要求序号*由“*.★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摄制、制作和播出要求的设备和系统,并提供配套的人员和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素材和节目硬盘,以下同)。本项目中标人应提供服务方案、项目清单,实施演播厅舞美设计及制作以及录制系统搭建、节目录制和节目后期制作完成成片。并进行前期短片拍摄,并提供场地、设备、相关人员、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服务方案中涉及的设 计、实施规范及设备(系统)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详见(四)执行标准)。节目质量及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广播级需求。”修改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摄制、制作和播出要求的设备和系统,并提供配套的人员和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素材和节目硬盘,以下同)。本项目中标人应提供服务方案、项目清单,实施演播厅舞美设计及制作以及录制系统搭建、节目录制和节目后期制作完成成片。并进行前期短片拍摄,并提供场地、设备、相关人员、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服务方案中涉及的设 计、实施规范及设备(系统)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详见(四)执行标准)。节目质量及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广播级高清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广播级需求。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鼓屏路***号山海大厦**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怡 电话:****-********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