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净一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天,报告表项目*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行政审批办)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市府北路市政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报告书长春市******净一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彩云街****号现有厂区内长春市******吉******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在现有厂区利用现有锅炉房进行建设,拆除现有*台**MW(*#)锅炉、*台**MW(*#)锅炉及配套的除尘、脱硫装置等相关附属设施,在拆除位置新建*台**MW、*台**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及配套的除尘、脱硫、脱硝装置等相关附属设施,其他工程均依托现有。项目建设完成后总供热面积、年燃煤量维持不变。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扬尘对附近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锅炉烟气、工艺粉尘等污染物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各类生产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对项目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置不当时对环境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拟采取的环保措施*.采取必要的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及时清运施工期固体废物。*.锅炉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通过符合要求的排气筒排放;石灰筒仓顶呼吸孔粉尘经除尘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建设封闭渣仓、煤棚等减轻对空气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减轻对周围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炉渣、除尘灰、脱硫石膏等外运综合利用。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