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3)2460-3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6号华亭嘉园B座地下车位B1-69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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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号华亭嘉园B座地下车位B*-**使用权转让【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挂牌披露信息项目编号:GR****LN*******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号华亭嘉园B座地下车位B*-**使用权转让项目经济行业分类:资产类别(实物):转让方名称:******转让方类别:自然人转让方角色:出让人价格单位:万元转让方代码:******************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挂牌价格:**.******挂牌期间:**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项目所在行政区域:网站挂牌信息的链接:http://***.******.***/index/qrtwo.htm?id=*f****c**de***ee***eb*******fc*a转让说明事项:*、本次转让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该建筑物的完整性及品质,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涉及的座落位置、面积等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成交价款不受其影响。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北京市关于房产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否则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过户,属于受让方单方违约,沈交所和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办理受让申请登记前已对本次转让项目存在的问题和瑕疵风险了解清楚,对此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该资产一切现状并参与受让,自愿承担参与本次受让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评估报告及其重大事项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转让方及沈交所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交纳保证金,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自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根据转让方要求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并将剩余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沈交所有权扣除受让方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本次拟出售的地下车位,由我公司****年*月*日购置,无产权证,只有**年使用权,如本次出售使该车位使用权发生转让,转让方将协助受让方办理该地下车位使用权变更的相关手续。手续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