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蔬菜社区幸福二期拟按现状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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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社区幸福二期为安昌镇蔬菜村二期安置房项目,位于永昌镇下河街*号,属“*.**”地震灾后重建时期征地拆迁修建的安置房项目。项目由安昌镇人民政府(现永昌镇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委托相关单位设计、审查、施工,于****年建设完成后投入使用。永昌镇人民政府于****年办理了该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仅包含土地部分),证书号为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不动产权第*******号,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因该项目是为灾后重建征地拆迁农户修建的安置房,建成年限较早,部分资料缺失,无法补办规划核实手续,经核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该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符合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照现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按现状认定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中路**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余先生(***********)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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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