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8日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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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即日起*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银河街西段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元宝山区分局 邮 编:****** 序号项目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环评形式***********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粮食烘干功能提升改造和新建粮食晾晒地坪项目元环审字〔****〕**号****年**月*日报告表?环评文件下载地址:链接:https://***.******.***/s/*hnXY*XIfKBzceZ*D*wxesw 提取码:hjmh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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