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关于2023年10月25日拟对台州市灵同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干砂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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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content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台环建(三)示[****]********年产**万吨干砂项目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海山*************位于三门县浦坝港镇三角塘村,是一家专业生产干砂的企业,企业******的生产车间*间。拟购置干砂生产线*条,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万吨干砂的生产能力。无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本项目烘干、筛分工序粉尘(含燃天然气废气)、成品筒仓呼吸粉尘密闭收集通过各自生产线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根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DA***)排放。出料口上方自带半封闭集气罩,粉尘收集经打包机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m高的排气筒(DA***)排放。厂内道路地面进行定时洒水并保持道路地面清洁,可有效减少粉尘起尘量。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初期雨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地面洒水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振隔声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 ******** 传真:********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街道广场路**号(三门县人民政府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