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福建省周宁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选定资产(含房地产及土地类)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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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提升受托机构服务质量,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定****-****年度资产(含房地产及土地类)评估中介机构,欢迎符合资格的机构报名参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需要委托的资产租赁及价值评估(含房地产及土地类)事项。二、报名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福建省范围内,同时具备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证书、房地产评估资质一级、福建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等相关执业资质且执业*年以上的评估机构,且须在宁德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二)应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机构管理制度完善,执业质量高,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请意向方将以下书面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报送我司。(一)企业营业执照正或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土地、房地产、资产估价机构,已经相关行业主管备案证书复印件;(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四)机构基本情况说明(含成立时间、营业地点、联系方式、注册资本金、估价师数量、近三年承接的**宗以上评估项目业绩等);(五)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六)材料真实性书面承诺原件。四、评选原则评估机构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采用双随机摇号选定的方式确定中选机构。先通过摇号方式选取各评估机构代表球号,再进行两次摇号选取中选球号。其中,第一次摇号产生一家正选评估机构,第二次摇号产生一家备选评估机构。五、报名时间、方式、地点和联系人(一)报名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节假日除外);(二)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方式;(三)报名地点:周宁县仙风大道**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县国投公司);(四)联 系 人:谢女士;联系电话:****-*******。六、工作要求(一)中标之日起一周内在周宁县设置固定办公场所,收到评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内容和计算方法应真实、详细、合理。(二)承办机构*次以上不按规定按时完成评估工作,或存在高评低估、出具虚假或失实报告的,我司将取消其当年业务资格,委托备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七、评估费的计取标准及结算(一)评估费用按资产(含房地产及土地类)评估收费标准,分类计算:*.所有项目评估费用在****元(含****元)以下的,按实际评估费用支付;*.评估费用在****元以上*****元以下(含*****元)的,按标准的**%计算支付。*.按标准的**%计算,单宗评估收费超过*万元,由委托方和受托方议价。(二)评估费用半年结算一次。特此公告 福建省周宁县******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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