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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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部分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辽宁省环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部分项目 (二)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三)项目概况: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工程-设备部分项目,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四)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投标单位具备供货及相关服务能力。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获取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房间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环保******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陵东大厦 联 系 人:夏暘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房间。 联系人:王本镕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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