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就《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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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程序的函》(内自然资函〔****〕****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组织了《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现已完成了初步调研论证,并征求了各相关单位*个部门意见,均无意见。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关于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用地审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望广大公众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联系人:王一鹏,联系电话:(****)-*******,邮箱:******)附件:克什克腾旗联营入股暂行规定.docx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