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2023年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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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 项目名称:****年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年度食堂餐饮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采购,服务地点为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年。首签一年,次年在双方都有合作意向的前提下续签一年(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件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号***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邮箱报名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件主题“ (项目名称)报名资料 ”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标书款汇款凭证,后致电***-********进行报名确认。账户名称:辽宁******账户号码:***************开户银行:******沈阳兴顺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实验学校于洪分校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松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杨亮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王昊***-********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昊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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