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出台决定 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域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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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以典范定位要求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昆山实践,对照省委、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部署要求,****年**月**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出台《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域典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力推动昆山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县域示范。
《决定》以加强政治引领、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中心大局等方面为中心引领,要求昆山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把握全链条、立足全方位、着眼全覆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方方面面。
《决定》要求,在上级人大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要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按照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依法行使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高质量建设人大“四个机关”。要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持续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和代表阵地建设,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作用。
《决定》指出,市人民政府要更好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经济社会管理,市政府各组成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理解认识,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工作的主线和核心原则,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围绕全方位、全链条、全覆盖要求完善工作规则、健全制度、改进流程、树立典范、打造阵地,主动接受代表调研监督,建立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在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域典范中走在前列。同时,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作风建设和法治保障。统筹运用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活动,广泛凝聚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昆山守正创新、彰显特色、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