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原告徐红光与被告吴培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公告(2023)皖1102民初38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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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告 (****)皖****民初****号 吴培友:   本院受理原告徐红光与被告吴培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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