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华阳镇溪马村绿色食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一期)撤销农民工工资专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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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号)相关规定,由******承建的华阳镇溪马村绿色食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一期)已于****年**月********方郑重承诺农******方申请撤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现进行公示。项目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请于公示期内到绩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公示期内如无举报或投诉,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办理撤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手续。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举报电话:****-******* 联系单位:绩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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