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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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原文链接地址温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政务中心土告字〔****〕**号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藤泽片区藤桥单元**-**a-*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宗地编号:温州市藤泽片区藤桥单元**-**a-*地块宗地面积:*****.**平方米宗地坐落:鹿城区藤桥镇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年容积率:>*且≤*.*建筑密度(%):建筑密度≤**%(住宅建筑及其便民服务设施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建筑高度≤**米(且住宅>**米)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起始价:****万元加价幅度:人民币***万元或其整数倍保证金:****万元挂牌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具体地块规划指标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号)为准。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人竞得土地后,******进行开发建设的,******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天内签订。也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温州市鹿城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鹿城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并以新设立******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八、联系方式现场咨询: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会展路****号 温州市民中心 A座*楼)联系电话:土地交易处: ****-******** 王女士地块联系人: ****-******** 华女士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