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济源受电断面加强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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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W)报送的由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编制的《河南济源受电断面加强***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济源受电断面加强***千伏线路工程,全线位于济源市坡头镇、大峪镇、承留镇及洛阳市孟津区境内。 (一)新建黄河—勋城***千伏线路工程 线路始于***千伏黄河变配电装置北数第二出线间隔(原至***千伏荆华变间隔),止于***千伏勋城变配电装置东数第一出线间隔,线路路径长度为**.*千米,其中*.*千米为利用原***千伏黄荆线同塔双回(N*-N*),仅对现有导线进行更换;新建线路路径长度为**.*千米,线路全线位于济源市境内,穿越坡头镇、大峪镇及承留镇。 (二)新建黄河—荆华改接梓泽变***千伏线路工程 黄荆线改接梓泽变***千伏线路工程,线路始于***千伏黄荆线*#塔大号侧,止于在建***千伏梓泽变配电装置北数第四出线间隔,线路路径长度为**千米,其中有*.*千米为利用原有***千伏ⅠⅡ济牡线同塔四回路杆塔(**#-***#)预留***千伏线路双回通道单侧挂线,该线路段跨越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跨越黄河后利用***千伏陡荆线***#***#通道*.*千米,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双侧挂线(其中一侧为***千伏陡荆线,另一侧为本工程线路),线路穿越济源市大峪镇和洛阳市孟津区境内。 (三)勋城***千伏变电站黄河间隔扩建工程 利用勋城***千伏变电站东数第一间隔站内扩建*回***千伏出线间隔。 (四)梓泽***千伏变电站荆华间隔扩建工程 利用梓泽***千伏变电站北数第*出线间隔扩建*回***千伏出线间隔。 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下列工作要求后,可以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线路塔基布设高度合理,确保输电线路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四、我厅委托洛阳市、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分别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分送洛阳市、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年**月*日主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督办: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抄送:省生态环境执法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济源市生态环境局,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