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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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镇(街道):根据省《关于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号、苏农计〔****〕**号)、《关于印发****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号、苏财农〔****〕**号)和市《关于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号)、《关于印发****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市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农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请各镇(街道)根据《****年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认真组织相关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粮油种植类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头雁”示范社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二、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向镇街农业、农经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镇街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项目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科。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建设期限:建设期限原则上为****年*月*日—****年**月**日,建设期*年,个别项目可视实际情况放宽时限。*、申报材料:各申报主体对照《****年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进行项目申报。荣誉类项目申报需填写《****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请表(荣誉类)》(附件*),建设类项目申报材料需填写《**** 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附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每个项目提供申报纸质材料*份和电子文档。三、工作要求*.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规范,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上年度有拖欠土地流转租金、有不良诚信记录的经营主体,项目被撤销或无故终止的经营主体、因项目实施进度过于缓慢影响绩效评价结果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单个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只能申请一个项目补助。联系人:惠山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发展科,王正;电话:********。附件:****年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无锡市惠山区农业农村局****年**月**日附件:****年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为加强对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发展水平,根据省《关于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号、苏农计〔****〕**号)、《关于印发****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计〔****〕**号、苏财农〔****〕**号)、《关于下达****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锡农发〔****〕***号)和《关于印发****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专项市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农发〔****〕***号)精神,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统筹安排省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资金,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周密组织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特制定《****年惠山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如下: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奖励(一)支持内容:对获得省“百佳”家庭农场、“十佳”家庭农场联盟,省“头雁”示范单位荣誉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一次性奖励。(二)申报条件:以上级认定文件作为拨付依据。补助方式和标准:省“百佳”家庭农场、“十佳”家庭农场联盟给予*万元奖励,省“头雁”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万元奖励。(四)申报流程:*、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所在乡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递交《****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请表(荣誉类)》(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审核推荐。各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核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二、家庭农场经营能力提升(一)支持内容: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设施装备建设;支持家庭农场休闲观光农业配套设施建设及外观形象提升;支持家庭农场联盟生产经营设施装备提升。(二)申报条件: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扶持粮油种植类家庭农场(含非示范),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单个项目总投资**万元以上。(三)补助方式和标准:先建后补。家庭农场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总投资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万元,家庭农场联盟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万元。三、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一)支持内容:支持粮食生产耕、种、收及粮食烘干、加工等全链条设施设备,优先支持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区域内的项目;支持蔬菜、果品、渔业、畜牧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建设,优先支持无锡市属蔬菜基地建设、渔业池塘生态化改造项目。(二)申报条件: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重点支持“头雁”示范社,单个项目总投资**万元以上。(三)补助方式和标准:先建后补。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总投资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万元。“头雁”示范社补助不超过***万元。四、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一)支持内容:支持涉农服务企业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提供种子种苗、电子商务、农机农艺等社会化服务,主要对服务中心生产经营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建设进行补助。(二)申报条件:涉农服务企业;优先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三)补贴方式和标准:先建后补。补助标准为不超过总投资的**%,每个项目补助不超过**万元。附件*:****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请表(荣誉类)申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申报联系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获得认定文件信息(文件名称、发文单位、文号及日期)申请项目内容申请补助金额万元本单位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准确,若有虚假,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年 月 日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单位盖章:年 月 日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顺序装订。附件*****年中央农业相关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专项名称: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承担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填报时间: 年 月 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制一、实施范围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区、镇(街道)、村(社区)。二、实施内容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一)......(二)......三、经费预算(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二)明细预算。单位:万元实施内容资 金 来 源合 计中央财政 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四、实施进度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个月,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X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一)**XX年X月-X月 …….(二)**XX年X月-X月 ……绩效目标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具体指标名称)指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六、组织管理( 一 ) 项目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二) 项目联系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三) 管理责任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附件*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项目名称立项依据文件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万元申请财政资金万元项目所在地项目责任人联系电话项目申报单位承诺:*、本单位(本人)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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