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休宁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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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评标结果公示
安******受******委托,就休宁高速横江府项目剩余物业分销代理(招标编号:Z-GD****-**-***/代理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主选单位备选单位投标人名称黄******黄******销售提点费率报价**%**%投标人业绩润泽雅苑项目渠道分销银河花山郡项目渠道分销*、否决投标情况:无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截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发布媒介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网、安******网上发布。
特此公示。
招 标 人:******
地 址:黄山市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与万松路交口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