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相城生态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苏州相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御窑金砖博物馆物业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苏州市相城生态文旅发展(集团)******苏州******委托中鲲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就其苏州御窑金砖博物馆物业服务采购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ZKGL****-XCG-G-***
二、招标项目名称:苏州御窑金砖博物馆物业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万零捌佰陆拾伍元捌角叁分(¥*******.**)
四、服务时间:一年
五、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七、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请各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到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后退还,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一)各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二)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每日*:**~**:**,**:**~**:**(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号中翔大厦**楼
出售方式:现场
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号中翔大厦**楼
十、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相城大道***号中翔大厦**楼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中鲲项目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大道***号中翔大厦**楼
联系人:刘艳青、谈雪平
联系电话:****-********         
(二)采购人:苏州******
联系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宣公路***号元和塘科技文化研发社区*号楼**楼****室
联系人:严华
联系电话:****-********
十二、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网、今日相城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