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花亭潺水文化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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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花*********%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G*****AH*******项目名称
安徽花*********%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转让转让方名称
安徽新******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重要信息披露
*、项目一经公告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受让方须自行判断和承担转让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受让方在受让转让标的后,对转让标的所涉债权及资产均按现状移交,受让方自愿接受全部现状、瑕疵和风险,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不因此影响成交价格,且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转让方转嫁风险。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登记即视为已自行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已符合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参与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或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意向受让方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准。如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转让方有权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并对转让标的进行再次信息发布。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意向受让方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产权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的,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受让方须全额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产权受让申请书;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依法享有或承担。
*、除公告“其他披露内容”第*条所述债权、债务外,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标的企业的财务凭证及票据按交接时现状移交,受让方不得以任何事(理)由要求转让方提供、补充任何凭证、票据,亦不得就此向转让方提出其他任何主张,转让方亦会对标的企业现有的凭证及票据履行善良保管义务。
*、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前已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标的企业须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继续履行,标的企业及受让方不得在上述合同、协议后续履行过程中造成对转让方及合同相关方的损失或重大安全事件。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一切既存的合同、协议、财务账簿、凭证等资料、政府批文、行政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文件、证照交付给受让方。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标的企业将不得再使用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花*********%股权及转让方持有其全部债权,标的挂牌价格总金额为****.******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挂牌价格为****.**万元,债权转让挂牌价格为****.******万元,若本项目成交价格较挂牌价格产生溢价,则该溢价全部为股权转让价格的溢价。
*、截止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息合计****.******万元。受让方应在交割日(标的企业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个月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上述债务所涉及的利息。利息计算起止日:自****年*月*日至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约定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之日止。计息本金及计息标准为:上述债务中**.**万元计息期利率按照*%/年执行;***.****万元计息期利率按照*.**%/年执行。
*、受让方应在交割日起*个月内,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偿还自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至交割日期间,转让方向标的企业提供的新增借款及利息,借款本金按实际提供金额偿还,利息计算起止日:自标的企业收到新增借款日至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清偿之日止,计息期利率按照*.**%/年执行。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且充分知晓《太湖县人民政府与太湖******关于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关于太湖******(现更名为安徽新******)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补充协议》[协议编号:*******-*]及《产权交易合同》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安徽新******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安徽花******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皖昂和评报字[****]****号)中披露:截至评估基准日****年*月**日,水文化博览园项目仍在约束期内,太湖县人民政府未进行验收。审定后的水文化博览园奖补资金递延收益余额为*,***,***.**元,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为*,***,***.**元。评估基准日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资产按审计审定的账面值列示。
*、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按照《太湖县人民政府与太湖******关于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协议编号:*******]及《关于太湖******(现更名为安徽新******)水文化博览园项目的补充协议》[协议编号:*******-*]中关于转让方的相关义务,完成太湖县政府的考核指标。若受让方未完成该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全部义务,太湖县政府要求退还奖励金及利息时,受让方应及时向转让方退还,在转让方向太湖县政府退还****万元之日起*日内,受让方应向转让方退还*******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股权交割日至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完*******元止)。
*、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继续使用“潺水”品牌。如因未继续使用,造成太湖县政府向甲方追究相关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