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感染性疾病区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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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感染性疾病区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感染性疾病区化粪池清掏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R-****-***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感染性疾病区化粪池清掏服务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预算金额:总价:¥**.*万元,单价***.**元/m*。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单价***.**元/m*。
*.采购需求:
*.*为保障医院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需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西院区、感染性疾病区化粪池清理(全院化粪池容积约****m*),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所属化粪池区域。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完成服务工作(如遇下雨及恶劣天气等其他特殊原因,服务期限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比选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在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栋**号)。
*.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标段情况)”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比选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注:各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文档,需设置书签,并对文档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比选保证金
缴纳方式: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
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仟陆佰元整)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怒江分行;
开户账号:**** **** **** **** **** *;
注:
①保证金缴纳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②比选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保证金专用帐户,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元。
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