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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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年度续建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开平市相关涉农企业: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年度续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平市“大湾区丝苗米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年度续建项目****万元中央财政资金,因原实施主体退出项目建设,需重新遴选建设主体。经研究,我市将重新组织实施主体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开平市二、申报对象申报对象为申报范围内注册从事丝苗米产业的农业企业(正常经营时间二年以上),申报主体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依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二)申报对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三)企业申报项目承诺申请财政资金补助与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四)优先支持已取得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或设施用地指标的项目;(五)对于建立联农带农机制较好的项目,给予优先考虑。三、财政资金安排及要求开平市申报范围内的申报对象可根据企业发展实际,申报开平市中央财政资金****万元。建设内容为:建设*G丝苗米大数据农业管理中心,突出加工流通、品牌营销,结合“互联网+农业”,建设集农产品信息采集发布、产品展示、线上交易结算、物流信息跟踪等功能于一体的稻米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集群内信息、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打造现代化、专业化的稻米流通线上平台。完善稻米质量溯源体系建设,通过“三确一检一码”,实行品牌化生产、规范化经营、电子化交易、信息化追溯,打造特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请财政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市政道路,不得列支管理费,不得用于购买生产资料、发展休闲农业,不得用于溯源平台建设,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交叉重叠。四、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申报程序申报主体提交申报材料(附件*)后,经开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实施主体,评审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审批,经开平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推荐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二)材料报送申报主体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年**月**日前报送至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开平市长沙良园路**号),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报送kpsnyzhfwzx@***.******.***。附件:*.****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年度续建项目申报书入库申报书*.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年丝苗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年度续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联系人:李帅、戚文辉,联系电话:*******、*******)开平市农业农村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