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关于新化高铁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取服务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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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 你公司《关于新化高铁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取服务费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湘发改价调规〔****〕***号)、《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调〔****〕***号)文件规定,以成本监审为依据,参照市县同类价格水平并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现就你公司经营管理的新化高铁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计时收费,白天每车*元/小时,超出*小时按每小时加收*元(不足*小时按*小时计);夜间每车*元/小时(凌晨零点至六点);每天(**小时)最高收费限额为**元/辆。 二、下列情况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即停即走或停放**分钟以内(含**分钟)车辆。 (二)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以及持有本人残疾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 三、你公司应加强停车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使用国家规定票据,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 四、你公司应于每年*月**日前将年度财务资料报送至我局,并主动在政府网站公示本年度运营收支情况。 五、本批复自****年**月**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前两个月按法定程序进行续批。如上级有新的文件政策规定,按新文件执行。 附:关于新化高铁南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取服务费的通知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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