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市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评审通过高、中、初级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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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呈报单位: 临沂市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已于****年**月**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单位呈报的****年度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专业测试、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人通过了高级资格评审,***人通过了中级资格评审,***人通过了初级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公示时间为**月**日-*月**日。请各申报单位按规定将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情况予以同步公示,并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异议期结束后*天内,请将征求意见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附件:*.****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高级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情况公示 *.****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情况公示 *.****年度自然资源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资格评审拟通过人员情况公示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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