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原告陈晓英与被告汪军民间借贷纠纷公告?(2023)皖1102民初59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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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告
(****)皖****民初****号
汪军:
本院原告陈晓英与被告汪军民间借贷纠纷,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皖****民初****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送达期满后的**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