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莆田市第二看守所、莆田市拘留所、莆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莆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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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号)文件要求,福建******于****年*月**日完成了莆田市第二看守所、莆田市拘留所、莆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和莆田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该司已于****年*月**日—****年*月**日通过“水土保持公示网”向社会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公示期间公众对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结果均无意见。该司于****年**月*日向我局报备,经核查,上述验收申请及材料基本完整,基本符合相应格式要求。现将报备材料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如对该项目报备材料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公告内容如下: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附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附件*: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莆田市城厢区水利局****年**月*日单位地址:城厢区城港大道金海湾商务楼*楼联系人:杨海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