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潼南“林长+检察长”联合协作 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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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style="width:***px;height:***px;margin:**px auto;display:none" id="a*"**月*日,区检察院与区林业局在双江镇金龙社区联合开展生态修复警示教育和互联网+生态修复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林长+检察长”制度开花结果,切实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活动现场,区林业局、区检察院监督指导*名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政被处罚人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完成补种**株槭树的修复任务。随后,区林业局、区检察院干部职工们进行义务植树,以实际行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共种植***余株槭树。下一步,区林业局与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林长制为统领,积极探索“林长+检察长”依法护林新模式,拓宽恢复性司法理念的适用范围,积极探索用“生态修复”替代其他生态环境或资源破坏类案件的“修复+补偿+弥补”模式,引导违法行为人采取科学方式,全方位进行生态修复,实现法律效果、生态修复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全面保护、修复生态,为潼南区林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林业与检察力量。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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