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39号提案的答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冯建民委员:您提出的“完善村社急救医疗从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提案(第**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是加快村级人才培养。****年我区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柯政办发〔****〕**号),开展人才梯队建设。通过公开招聘和定向培养等途径充实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队伍,公开招聘主要是招录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学历以上及具有相应职称的人员,定向培养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专职医生***人。截至目前,已公开招录、定向培养分配到岗***人(其中已纳入编内管理***人),在校培养**人。但人员紧张问题要得到彻底转变还需要三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我们除了继续落实多点执业政策(即医疗机构派本级医生利用业余时间到村级医疗机构执业并发放补助)外,还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注重村级医疗机构人才引进和培养,统筹医共体资源,鼓励更多医务人员下沉到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站。二是构建因地制宜的培训体系。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力度,采取新老相结合的模式落实乡村医生培训工作。针对老一代村医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特点,采取线上培训及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教授和临床实践工作相结合的技能和知识,例如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对新一代村医,构建完整的教育培训体系,将培训考试结果和考核体系挂钩,除到岗前的规范化培训和轮转外,建立合理的进修培训体系。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制定新生代村医培训进修计划,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三是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水平。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基层卫生工作人员待遇,我区于****年出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柯桥区深化基层卫生健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柯政办发〔****〕**号)。在总量保持稳定的前提下,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建立以工作当量和绩效考核为主要依据的内部分配制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村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参照镇(街道)医疗机构在编职工标准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终绩效考核奖可按照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在单位内部实行再分配。四是加大村级医疗服务财政投入。定向招录的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内人员同等管理,收入参照镇街医疗机构工资水平。对偏远山区和服务人口稀少的地区适当予以政策倾斜。****年安排资金****万元,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区财政补助资金**万,政府购买执业医师多点服务安排资金**万。感谢您对我们卫健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联系人:朱明明联系电话:********绍兴市柯桥区卫生健康局****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