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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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更正(澄清)公告(二)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江苏原文链接地址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医科大学主校区物业服务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修改内容见本公告附件*;*.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要求”中“A.采购包*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具体要求”和“B.采购包*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和设备配备具体要求”中“*.人员配备要求”修改内容见本公告附件*。(二)其他事项不变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二)询问和质疑*.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医科大学(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医科大学(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医科大学(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医科大学(采购人)依法处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徐州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号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医科大学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号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市规划馆南侧)联系方式:****-********、********说明: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医科大学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医科大学提出询问。*.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王加和电 话:****-********、********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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