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第三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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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第三批低碳试点县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评审和会议审议,形成第三批低碳试点县创建单位*个对象名单,具体为:产业低碳转型类:南浔区、海宁市、江山市、永康市;能源低碳发展类:瑞安市;碳汇能力提升类:淳安县;综合类:义乌市。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传 真:****-********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月**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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