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关于“平和县花山溪(城区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暂停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平和县花山溪(城区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暂停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文链接地址关于“平和县花山溪(城区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暂停招投标活动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平和县花山溪(城区段)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于****年**月*日**:**时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评标,并在相关网站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接到投标单位对评标结果的异议书。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现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所有程序,待异议处理结果完成后再继续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知!招标人:平和县小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