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鹰潭市重点涉气企业炉口无组织排放智能监管建设项目(一期)代理机构抽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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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抽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鹰潭市重点涉气企业炉口无组织排放智能监管建设项目(一期)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单位名称鹰潭市生态环境局。二、此次招标项目项目名称:鹰潭市重点涉气企业炉口无组织排放智能监管建设项目(一期)。三、抽选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用抓阄的方法随机抽取确定该项目的第一、二、三候选人名单,由第一名来对该项目进行整个招标活动。若第一名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自动放弃,则顺延至第二名候选人,以此类推。四、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五、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报名地点: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室联系人:金先生电话:****-*******六、对代理机构的要求*.资格等级:鹰潭财政局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拟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年以来,申请人应至少已完成*个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应不低于***万,须提供采购代理协议及中标通知书。*.其他要求:外地来鹰代理机构,须在鹰潭市内注册有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且在鹰潭市有办公场所。*.不存在被限制申请的情形或同时申请的情形。*.本次抽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申请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迟到,抽选人不予受理。*.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前,带齐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参加报名。(*)申请人有效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查验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个月的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章,按规定应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业绩证明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携带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招标代理抽选。七、抽选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