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宁乡公安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烟花美景虽浪漫但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期宁乡市公安局青山桥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近日,青山桥派出所民辅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辆银色面包车形迹可疑,在S***省道上走走停停,在路灯的照射下,车窗玻璃全部被纸箱盒遮挡。民警凭工作经验感觉事情有蹊跷,马上带领人员成功拦停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这辆面包车内装满了烟花爆竹。图片附件民警见状,立即示意驾驶人出示烟花鞭炮道路运输许可证,而驾驶人孟某却无法提供合法运输依据。于是民警依法将驾驶人孟某,传唤至青山桥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孟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箱,且在运输中未做任何安全措施,存在违法行为。目前,孟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是指未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产品数量、种类、指定运输时间、路线进行运输和无运输许可证的私运行为。烟花爆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日以上**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日以上**日以下拘留。《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请各位驾驶员、经营者在运输售卖烟花爆竹时一定要办理相关资质并使用专业车辆运输千万不可凭侥幸用民用车辆运输一旦发生危险,悔之晚矣!相关文档:相关文章-end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