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营养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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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营养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泸州市龙马潭区石洞街道张家祠南路***号*栋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餐饮服务 营养食堂服务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根据医院营养科开具的各类特殊饮食菜单,制作特殊饮食菜肴,并按医院要求进行针对性的配送等 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一年一签 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食材验收、检查、入库、出库登记及保管等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大辉(组长)、杨传金(采购人代表)、李晓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以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号 联系方式:宋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代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代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营养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