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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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竹、诸丹萍委员:您们提出的“关于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后续管养亟待引起重视的问题”(第***号)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居民居住环境的日益改善。然而,随着加装电梯全面铺开,电梯竣工交付后的日常使用管理和养护维保问题日益凸显。根据区市场监管局的反馈,目前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均符合相应规范标准,加装电梯全生命周期安全且有保障。一、目前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均按照TSG T****-****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开展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等四类维保工作,维保单位均由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实施。二、目前我区拆迁安置小区电梯均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要求,由绍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开展每年一次的法定定期检验,定期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使用单位均能按要求进行整改。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安置小区的电梯与商品房小区的电梯均按照相同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来进行监督管理。近期,其他绍兴市人大也正在制订《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为今后我市电梯(含安置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提供更多更全面的法律依据。四、由我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联合发文的《绍兴市柯桥区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出台,我区将拨付***万用于老旧住宅在用电梯安全风险评估,我局将畅通应急备用金拨付绿色通道,为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动用物业维修资金提供便利。有条件的街道将建立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修理经费筹措机制,为老旧小区落实评估意见提供必要支持。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关于加强柯桥区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柯桥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工作,同时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醒业主乘用电梯应当文明有序,自觉遵守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定期做好养护和检测工作,电梯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时及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申请物业维修资金修复,防止带故障运行,杜绝电梯安全事故发生。 最后,感谢委员对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联系人:王亦斌 联系电话:********)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