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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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培永委员: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排水许可批后管理的建议”(第***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区建设局委托绍兴市柯桥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区域范围内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商贸三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目前排水工程验收和许可办理均做服务高效、严格把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排水许可制度管理,规范排水户向城市污水管网排水的行为,做好污水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正常安全运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防止水污染能力。一、扎实推进,实现排水许可管理规范化依法实施排水许可是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集团和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排水许可行政审批管理制度,开展日常审批监督管理,加强对排水户的日常检查、监督、检测和执法等监管工作。(一)摸清管理底数。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集团和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加强工作协作,集中力量对全区排水户(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特别是排污重点工业企业和餐饮等个体工商户集中开展一次底数摸排,重点了解排水户的名称、规模、地址、排水量、排放口位置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掌握一手基础数据,推进排水户办证工作。(二)推进许可办理。区建设局、区水务集团和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严格执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制度,加强配合协作,严格做好排水户申报材料的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对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的排水户,核发排水许可证,并按要求做好信息统计。(三)建立档案制度。对已核发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区建设局、区水务集团和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排水监测机构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推进建设档案数字化管理。(四)明确重点单位。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区生态环保分局和区建设局将加强监测设备联网,实行监测数据共享。(五)严格批后管理。区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集团和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将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收回排水许可证;在排水许可有效期内,发生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排水户,将要求其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继续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区建设局和区水务集团将开通便捷通道,及时为排水户办理。同时对排水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排水户,作为重点排水户进行管理,重点排水户名录由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水务集团联合确定。二、落实保障,确保排水许可管理常态化(六)加强政策宣传。区建设局将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务集团、区生态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加强政策宣贯,充分利用入户检查、电视电台、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市民群众普及法律及水环境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城镇排水许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排水户和相关群体对污水排放的许可意识,为全面推进城镇排水许可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七)强化督查检查。区建设局将定期检查区给排水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的《排水许可证》发放和管理执行情况,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核查整改效果,实现排水管理常态化运作。三、专项执法,推进排水行为闭环管理(八)严格行政执法。区综合执法局和区建设局将结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形成有效合力;依法对排水户未取得排水许可、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在雨污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等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加大处罚案件的执法刚性,并对处罚的违法典型案例增加曝光力度和警示教育。非常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联系人: 骆敏 联系电话: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