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2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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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国江代表:你提出的“关于推进城市公共空间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议”(第***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城市公共空间在城市整体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无可替代,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实现共享发展、彰显共同富裕的重要空间载体。为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推进其综合利用,满足多样化人群需求,我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优化公共空间布局。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划定“蓝线”和“绿线”等重要控制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对鉴湖、浙东古运河、三江大河、杭甬运河、滨海大河等各类等级河流进行管控;划定羊山公园、坂湖公园、瓜渚湖公园等绿线范围。按照规范落实社区公园,见缝插针规划街心花园、口袋公园等微型公园;结合轨道交通站点等建设广场;推进沿路、沿河带状公园规划建设。到****年,规划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到****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力争达到**%。*、推进公共空间复合化利用。区自然资源分局专门开展《柯桥区停车设施普查及专项规划》,对全区各类停车设施进行专项调查,查找缺口,利用边角空间规划公共停车场,鼓励立体停车设施建设以及现有设施的立体化改造。同时我区计划开展桥下空间利用规划,充分利用立交桥下的空间,改造成为体育公园、停车场,成为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高品质“**分钟公共空间圈”。*、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结合“洁美纺都、宜居柯桥”、打造最清洁城市“***行动”等工作,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大对市政道路等公共空间的巡查,对发现的占用城市道路等非法占用公共空间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开展动态巡查,全力维护城市公共空间,还群众一个整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根据代表意见,我局将会同区自然资源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结合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城市公共空间的综合利用与管理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联系人:邵丹波 联系电话:********)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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