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3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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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海、周朝锋、宋春燕、李莉、丁小燕、杨伟、陈昕等代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毛坯房安全装修监管的建议”(第***号)收悉,现答复如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居民居住环境的日益改善,人们对于房屋装修的个性化需求越来越多,这愈发催生了装修市场的火爆,同时也暴露了装修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出现在装修过程中侵占公共空间、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情况,对房屋安全产生了很大的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房屋装修管理工作,我局将结合委员们的建议,会同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各自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履行物业首管责任,强化物业考核。我局将会同属地镇街、社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安全文明装修宣传工作,并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开工前,将装饰装修方案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备案,并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禁止行为,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巡查,发现存在违法搭建、改变房屋规划用途或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要求及时改正;劝阻、制止无效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应急、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置。对于未履行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在考核中予以相应的扣分,并列入信用平台。二是发挥执法主体作用,依法从严监管。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年)的通告》要求,区综合执法局承接了我局划转的关于房地产业装饰装修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接下来也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做好对房屋装饰装修领域的联动检查。同时进一步落实高档住宅小区违建巡查挂牌联系制和无人机巡查控违机制,严厉打击占地拼接、空间加层、露台浇筑等损害公共利益的新建违建行为,对发现的未按照标准施工、作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则及时上报线索给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加强舆论引领,借助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注重对典型违法案例的曝光,进一步提高执法的威慑力。最后,感谢代表对我区装修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绍兴市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联系人:王亦斌 联系电话:********)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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