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台山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台山市人民法院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法律文书特快专递服务 *项 总价 ***,***.**元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有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该条款从法律层面规定了邮政快递在法院送达工作中的特殊性和独占性。****年**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法律文书集约送达工作。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中国************地址: 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号*幢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台山市人民法院      地址:江门市台山市沙岗湖路          联系方式:梁工,****-*******       *.财政部门 联系人: 广东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广东省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市******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西**号*座二层             联系方式:赵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