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3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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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号)文件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经审核,第四批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等**家,拟发放稳岗返还金额共计**.**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月**日至**月**日,共*个工作日。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 公示期间,请参保企业登录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https://***.******.***.cn)确认是否同意享受稳岗返还资金,同时核对企业银行账户信息。选择放弃享受的企业,年内仍可主动申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向确认同意享受的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或对企业情况存在异议的,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附件:****年第四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