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11月1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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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已建年产*万吨硫酸铝生产线技改为年产*万吨硫酸镁生产线龙岩市连城县朋口镇朋兴村二畲路*号龙******厂区内,属于连城县朋口工业集中区沈坑工业片区范围龙******福******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建设内容有:(一)对已建的*条*万吨硫酸铝生产线技改为*条年产*万吨硫酸镁生产线(*#硫酸镁生产线),以氧化镁矿石为原料,增加原料破碎工段,母液除镁、沉锂工段。(二)现有已建*条年产*万吨硫酸镁生产项目(*#硫酸镁生产线)新增、更新部分生产设备,原料为氧化镁矿粉和碳酸镁矿粉。(三)新建*个***m*硫酸储罐,*个****m*硫酸储罐,*个**m*硫酸中间罐,将现有的*个有效容积***m*的硫酸储罐改为液碱储罐。(四)新建一套电热风炉作为备用热源备用。新建两套电导热油炉。(五)新建一座原料及成品仓库。项目热力由现有甲醛尾气焚烧副产蒸汽的富余热源提供。技改项目建成后,每条硫酸镁生产线年产*万吨硫酸镁,全厂硫酸镁生产能力为*万吨/年。*.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内实行雨污清污分流,实施明管化建设。项目技改后*条生产线离心脱水工段产生的母液、地面和设备冲洗水、间歇排放的废气喷淋塔废水等生产废水经收集进入足够容积的母液池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暂存于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池,经处理达标后,进入朋口镇污水厂处理。做好厂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技改后*条生产线各工段产生的含尘废气和含硫酸雾废气经收集由配套的喷淋装置、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车间、厂区、园区”三级防控体系,硫酸罐区应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事故废水收集至厂区内事故应急池,以防止二次污染,应建立台帐备查,事故应急池应满足应急需要。配备应急设施、装备和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及时编制(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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