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蚌埠市中心城区主干道非现场执法设备升级项目更正公告(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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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中心城区主干道非现场执法设备升级项目更正公告(四)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SQCG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中心城区主干道非现场执法设备升级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是指:***万电子警察单元(含支架,护罩等)、***万反向环保卡口抓拍单元(含支架,护罩等)、***万反向环保卡口抓拍单元(含支架,护罩等)、***万电警抓拍单元(含支架,护罩等)、补光灯(含支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现修改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是指:补光灯(含支架)。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 对本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进行调整,以本更正公告附件“采购需求更正(四)”为准。 *. 本项目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点**分”;提交询问(澄清、问题)的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蚌埠市解放一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蚌埠市南湖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凌(采购人)、陈翔翔(项目负责人) 电 话:****-*******、****-*******五、附件 *、采购需求更正(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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