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市公证处为外国友人办理居住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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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韦敏航近日,市公证处为市民罗某的丈夫沙赫扎德成功办理了居住权公证,助其申请永久居留证件。沙赫扎德来自巴基斯坦,与罗某结婚已有**年,由于其未加入中国国籍,经常需要在国籍国和中国之间签证往返,多有不便。同时,沙赫扎德对中国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想在中国永久居住。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其中之一就是“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市公证处公证员结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有关规定,为当事人释法,建议由罗某以自己名下的不动产为沙赫扎德设立居住权,保障沙赫扎德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地方居住。随后,公证员为他起草了一份《居住权协议》,圆满办理了居住权协议公证事项,并加急审批出具了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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