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秀屿区机关文印中心承包权租赁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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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机关文印中心承包权租赁项目(重新招标)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秀屿区文印中心(位于秀屿区人民政府*号楼*层西侧);
*.*招租内容、规模:面积约**㎡,办公场所以承包经营方式提供给乙方作为经营文印(含照相)业务。
*.*租赁期限:叁年,租金每年递增*%;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代码证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年**月**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的为准。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政府第十三会议室(***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 ;
电 话: *********** ;
联系人: 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 *********** ;
联系人: 何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