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桦甸市司法局三项措施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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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桦甸市司法局以“三项措施”为抓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队伍建设,助力市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人民调解技能培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专题知识培训,加强对社区调解骨干的培训教育,提升调解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目前,桦甸市共有人民调解员****名,年度调解成功率可达**%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逐年上升。二是强化法律人才作用发挥。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对辖区情况熟、威信高、能力强的优势,组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村屯,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疑难、复杂矛盾纠纷,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预防矛盾纠纷***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宣传信息员队伍。提升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依托基层司法所、村(居)委员会建立人民调解室**个,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个,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明确专人负责调解宣传,落实信息员联络、管理、信息收集、整理上报职责,进一步扩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晓率、关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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